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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管理暫行規(guī)定
2020-05-25 04:46:40 來源: 作者: 點擊量:5788根據《重慶市貫徹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辦法》、《重慶市公安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,結合協(xié)會實際,特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一、經費借支
主要指工作經費和市區(qū)外差旅費。借差旅費需根據時間(天數)提前預計交通往返費和住宿費,不得超額。差旅費應在返回一周內報銷并附相關會議通知或邀請函。
二、工作接待
參照《重慶市公安局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,工作接待用餐,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陪餐人數。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,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;超過10人的,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。
工作接待餐應提前報告,工作餐按照相關規(guī)定不得超標。接待工作完后,餐費報銷具體承辦人填報、秘書長審簽后報理事長簽批。每次工作接待完后,辦公室要做好登記,注明時間、地點、對象、人數、費用等,做到賬目相符。
三、出租車費
因公外出差或市內辦事、參加會議,應提前出行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確應急可坐出租車。工作完后及時報銷,一次一事一報,報銷單上注明時間、地點、事由。
四、會務經費
工作會議,主要是指理事長工作會議、常務理事會議、會員代表大會以及有關交流會、協(xié)作會、宣貫會、培訓會、展覽會以及行業(yè)論壇、會員調研座談會等。大型會議按照程序經批準召開,會議地點盡量選擇政府采購定點場所,參會人員一般不安排住宿,確需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,并從嚴控制會議費預算和會議工作人員。
會務經費主要包括場租費、資料費、用餐費等。大型會議經費報銷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、會議通知、參會人員簽到表、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、電子結算等憑證。
五、本暫行規(guī)定于2019年3月12日起試行。